我市警方开展不文明养犬整治行动
本报讯(孙颢源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王艺)为深入贯彻落实我市开展的创建文明城市突出问题专项集中整治行动,聚焦整治不文明养犬相关问题,昨日,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养犬管理大队联合星海湾公安分局在星海公园针对遛犬不牵绳等不文明养犬行为开展巡查整治行动,同时对市民开展文明养犬宣传教育。
早6时许,到星海公园散步的市民逐渐多起来,一些养犬的市民开始在此遛狗。现场,大多数养犬市民能做到遛狗牵绳,但还有一些人放任宠物犬在公园草坪上奔跑。宠物犬时不时会冲向附近散步市民,甚至会吓到一些老人。针对这些不文明养犬市民,民警现场按照《辽宁省养犬管理规定》责令整改,并对其下达《违规养犬通知书》。
市民王先生见到民警开展现场执法活动时对记者说,自己非常支持警方的执法活动。在他看来遛狗不牵绳就像随意丢垃圾一样,是不文明的举动。昨日行动期间,民警现场发现整治遛犬不牵绳等不文明养犬行为15起,均责令整改完毕,同时民警在公园内发现1只流浪犬,依法予以强制收容。
据了解,年初以来,我市警方共出动警力1200余人次,集中开展流浪犬集中清理整治行动30余次,捕捉流浪犬320余只,处理涉犬投诉举报240余件,对违规养犬行为实施行政处罚2起、罚款4000元。
我市警方提醒广大市民要树立依法、文明、科学养犬理念。对养犬重点管理区内饲养烈性犬、大型犬的养犬人,警方会依法强制收容犬只,并对养犬人处2000元罚款;对遛犬不牵绳犬主,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00元罚款;处罚满三次的,强制收容犬只并吊销《养犬登记证》;对养犬人的养犬行为严重妨碍、干扰居民正常生活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强制收容犬只并吊销《养犬登记证》,对个人或者单位处500元罚款。
为维护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警方倡导广大群众做好文明遛犬的“四个一”,即一人一犬、带上一根拴犬绳、一张清理犬便的卫生纸、一个装垃圾的小袋子。同时,公安机关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在养犬重点管理区内违规饲养烈性犬、大型犬的行为,市民可通过手机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大连治安微信服务号”,点击下方按钮“治安业务-禁养犬举报”,按照要求填写信息并上传证据照片;也可拨打电话0411-87110855进行举报。凡经查实的举报线索,公安机关对最先举报者给予奖励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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