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入全国第一梯队
本报讯(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吉存)去年以来,在全市上下共同努力下,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完成住建部考核任务,进入全国第一梯队,位列东北地区首位。昨日记者获悉,2021年,我市将进一步落实垃圾分类主体责任,推动群众习惯养成,加快分类设施建设,完善配套支持政策,夯实“党建引领、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全面发动、全民互动”的工作模式,将垃圾分类与文明城市创建、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相融合,全面提升垃圾分类的全链条管理水平,努力保持我市垃圾分类走在全国前列。
截至2020年底,我市完成住建部给46个重点城市制定的目标任务。完成《大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立法以及配套近20项制度的建立。按照国家、省里要求,基本建成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四分类系统:在投放环节累计设置分类垃圾箱桶11万余个,在收集环节设置分类站房(含暂存间)700余处;在运输环节增加厨余垃圾(83台)、有害垃圾(34台)、可回收物专用回收车辆(24台)共141台;在处置环节,全市已建成和在建的厨余垃圾处理能力接近1200吨。
共有3座生活垃圾焚烧厂在开工建设,2021年底计划增加焚烧能力2250吨,到2025年前将累计增加焚烧处理能力4250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选定具备资质的社会企业处理有害垃圾。在分类成效方面,去年11月以来,我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持续保持在35%以上。目前,市辖8个区45个城区街道已全部完成示范片区创建,居民小区和公共机构基本达到分类制度全面覆盖率。
2021年,要以街道为单位,查缺补漏,补齐非物业楼院、城乡接合部、背街小巷、沿街店面、高层住宅等的设施短板和管理盲点;提升收转运系统保障能力,保证与各类垃圾产生量相匹配的分类收运车辆配置,合理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暂存点,以社区为单位推进可回收物分类回收和交投点建设;加快现有垃圾收集站(小压站)的升级改造,提高分类和环保标准,完善运行管理规范;积极推动中心城区、金普新区、普兰店、瓦房店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2021年提升焚烧处理能力2250吨/日;按照“集中处理为主、分散就地处理为辅”的技术路线,加快中心城区餐厨垃圾处理厂、金普新区餐厨垃圾处理厂等厨余垃圾处置设施建设,年内提升厨余垃圾处理能力665吨/日。以社区为单位推进可回收物分类回收和交投网点建设,构建再生资源回收网络,研究低值可回收物的处置利用途径,积极构建多元化回收体系。
完善区、街道专业执法队伍,建立月度执法计划及督察考评机制并对执法效果开展评估;修订垃圾分类考核评价办法,建立差异化的考评体系,将考核重点从设施覆盖向分类成效倾斜,确定各区终端分类处置环节的减量目标,并与考评和以奖代补资金分配挂钩;开展达标“挂牌创建”活动,对达到标准的单位和小区进行“挂牌”管理。目标为市辖8区的达标小区年底内不少于辖区小区总数的30%;全市城区达标单位年底内不少于辖区强制分类单位总数的50%。
建立常态化的党员干部参与社区垃圾分类制度,推动各级党组织、党员参与垃圾分类工作。各部门党组织发挥机关在本部门、本行业、本领域的垃圾分类推动作用;强化部门联动机制运行,推动行业管理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公共场所、进商业经营场所。掀起创建减量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的热度,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拒绝奢华和浪费,构建垃圾分类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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