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张建)昨日,记者从大连市谋划项目和发展资源清单推介大会获悉,大连市可利用的已征未供国有存量建设用地规模约为1826公顷,用地资源充裕,可以满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提高的用地需求。

    我市为推动高质量发展,从土地要素角度保障全市包括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产业项目、房地产项目等在内的用地需求,自2009年至今通过土地征收方式在全市范围完成了大规模的资源储备,目前已初步形成了覆盖全域的土地权属清晰、规划用途明确、地上物动拆迁完成等前提下可直接利用的已征未供国有存量建设用地集群。截至2021年6月,全市可利用的已征未供国有存量建设用地主要分为三个区域:一是市内区域。规模约为170公顷,其中中山区6公顷、高新园区85公顷、甘井子区79公顷;从用地类型看,住宅用地约为50公顷、产业用地约为74公顷、其他用地46公顷。二是新区及开发区区域。规模约为1440公顷,分别为金普新区1087公顷、长兴岛经济区285公顷、旅顺口区68公顷;从用地类型来看,住宅商服用地930公顷、产业用地485公顷,其他用地25公顷。三是其他区市县。规模为216公顷,其中普兰店区68公顷、瓦房店市68公顷、庄河市80公顷;从用地类型看,产业用地150公顷、住宅商服用地66公顷。

    除了从土地要素角度保障全市发展所需外,我市近年来着重于提高全市的营商环境。记者从市自然资源局了解到,目前,我市已从审批制度改革和政策供给等多角度助力项目高效精准落地。

    在建设项目审批上,通过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不断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精简审批环节和事项,强化指导服务,提高审批效能,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在部分区域试点推进工业投资项目带设计方案出让用地,将工程建设许可和施工许可阶段合并,用地出让后同步开展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图设计联合审查,不再重复审查设计方案。

    在土地供应上,深化“多规合一”业务协同服务。推动工业和经营性“招拍挂”项目在土地出让前由各级土地储备中心或招商部门牵头开展空间协同,落实建设条件。根据企业需求,相关审批部门为项目单位提前提供设计方案等环节服务。

    在政策层面上,我市通过出台产业用地政策等方式创新用地模式,助推我市产业经济转型升级发展、保障实体经济用地需求、降低企业用地成本。目前我市已出台《大连市支持产业发展落实产业用地政策实施细则》以及《产业用地政策摘要》等文件,主要从土地供应方式、土地供应年限和价格等多方面助推产业项目落地。一是采用多种灵活的弹性年期出让、先租赁后出让的用地政策,通过缩短土地使用年限等措施,促进土地资源高效利用,切实有效降低产业用地成本,预计可为企业降低约30%的用地成本。同时采取了达到续期条件时可享受按原出让价格的政策,为企业后续用地提供安心丸。二是保障重点产业项目精准落地,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采用重点产业项目以“带产业项目”挂牌方式供应土地,以确保项目精准落地。三是鼓励标准厂房建设,提出标准厂房产权可分割出租、转让和登记的做法,减轻中小微企业在初创阶段的投资压力和免除独立建厂复杂程序,减少了包括时间成本在内的前期创业成本,推动产业尤其是新兴产业发展创业,从而吸引、活跃产业资本和培育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四是鼓励企业利用自有土地提高容积率。凡是现有工业企业利用自用土地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征收土地价款和办理用地批复,可直接办理产权登记手续。五是制定相关监管服务措施,充分落实“放管服”改革政策。按照“谁提出、谁审核、谁监管”的原则,建立多部门协同联动监管机制,明确监管主体,细化责任分工,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另外建立产业用地退出机制,有效降低企业投资损失,避免土地资源闲置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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