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壹财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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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赵书涵

2019年11月6日,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东莞银行")根据证监会反馈意见更新了招股书,距离此次IPO递交招股书申报稿间隔了8个月时间。而这8个月,仅仅只是东莞银行IPO漫漫长路的一小段。

东莞银行从第一次开启A股征途,到2019年重启IPO已历经11年。时间的齿轮拨回到2008年3月,彼时东莞银行第一次向证监会递交了上市申报材料,然而,随着国际金融危机的爆发,造成股市低迷。之后东莞银行的上市进程一度寂静无声,直到2012年才迎来新的消息,进入落实反馈意见阶段。但2014年,东莞银行错过IPO预披露截止日期,结束了坎坷的6年IPO长跑。

东莞银行似乎此次IPO准备更为充分,但事实并非如此,仍有一些问题或需要给出解释。

部分股东未确权

东莞银行是总部位于东莞市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家城市商业银行,成立于1999年,由东莞市原12家城市信用社(东莞市万江城市信用合作社和东莞市中堂城市信用合作社未参与折股)以及19家独立核算营业部股东与52家法人企业及东莞市财政局、东莞市洪梅镇财政所、东莞市望牛墩镇财政所共同发起。

成立之初,东莞银行的注册资本是108,921.87万元,股东共3,658名,其中法人股东93名、自然人股东3,565名。《壹财信》在研究中发现,在第一次IPO审核期间,东莞银行分别在2011年和2013年进行了增资。

2011年,东莞银行向原有法人股东定向发行股票,新增注册资本34,320万元,注册资本增至198,000万元。2013年,东莞银行向东莞市财政局等32家法人发行20,000万股,注册资本增加20,000万元,注册资本增至218,000万元。2014年,在IPO预披露截止日期前,东莞银行一直未能提交预披露文件而终止审查,错失IPO末班车。

冲击A股抱憾而归的东莞银行在沉寂多年后重启IPO,于2019年2月再次向证监会递交招股书申报稿,东莞银行此次IPO拟在中小板发行新股72,666.67万股,募集资金暂未公布。

自2013年增资后,东莞银行的注册资本一直未有变更,截至2019年7月2日,其注册资本仍为218,000万元,股东却增加至5,181名。其中,法人股东82名,自然人股东5,099名。东莞银行的第一大股东为东莞市财政局,持股数量为484,396,000股,持股比例为22.22%。

值得关注的是,东莞银行不只股权分散,还有部分股权未确权。

据招股书披露,截至2019年7月2日,未亲自或委托他人办理托管手续的自然人股东有165名,未亲自或委托他人办理托管手续的法人股东有7名,上述股东的持股比例共计0.39%。东莞银行认为,未确权比例相对较小,不会对东莞银行股权结构的稳定性产生不利影响。

但城商行IPO时股份未确权的情况,发审委会重点关注。2016年,贵阳银行IPO时,发审委就其尚有150名自然人股东未能确权、7名法人股东身份不适格是否存在纠纷和争议等情形提出了疑问。

与客户关系匪浅

招股书中披露,东莞银行自成立以来,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稳健发展,坚持"服务地方、服务实体、服务市民"的市场定位,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以利润为取舍"的标准,以服务中小企业为己任,持续走有质量、有效益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但是《壹财信》却发现,截至2019年6月30日,东莞银行招股书中前十大单一借款人中仅有一家企业为制造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客户多达4家,而其中还有借款人与东莞银行的关系密切。

(截图来自招股书)

据招股书,截至2019年6月30日,东莞银行对民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民盈房地产”)的发放贷款和垫款余额为125,000万元,成为东莞银行的第二大单一借款人。不过《壹财信》发现,民盈房地产与东莞银行的关系极为亲密。

公开信息显示,民盈房地产是东莞市民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民盈集团")的全资孙公司。巧合的是,东莞银行的非执行董事王文城正是民盈集团的监事会主席,王文城控制的东莞市大中实业有限公司(下称"大中实业")还是东莞银行的第二大股东,持股数量为10,856.40万股,持股比例为4.98%,而大中实业也同时参股了民盈集团,持股比例为3.26%。

如此复杂的亲密关系,或使得东莞银行为民盈房地产的放贷更为便利。

此外排在前十大单一借款人名单第三位的广东虎门富民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富民集团"),与东莞银行的关系似乎也很"暧昧"。

公开信息显示,富民集团的法定代表人是郑庆畴,控股股东为东莞市虎门镇经济联合总社,持股比例为75%,东莞市虎门镇投资管理服务中心(下称"虎门投资")的持股比例为25%。

招股书显示,虎门投资还是东莞银行的第三大股东,持股数量为10,812.80万股,持股比例为4.96%。同时,东莞银行的非执行董事陈朝辉在富民集团担任监事会主席。截至2019年6月30日,富民集团向东莞银行借贷的余额是104,253万元。

《壹财信》研究中还发现,东莞银行披露的对客户东莞巨正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巨正源")发放贷款和垫款的信息,或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下称"企信网")披露的信息不一致。

据招股书,巨正源位居东莞银行前十大单一借款人的首位,发放贷款和垫款的余额是140,000万元。这140,000万元是单笔贷款,为东莞银行正在履行的单笔第一大贷款合同,贷款期限是2018年9月28日至2025年9月27日。

但是据企信网,东莞银行的一则抵押权人信息显示,巨正源2018年以设备为抵押物,向东莞银行沙田支行作担保,债权数额为27亿元,履行债务的期限是2018年9月20日至2025年9月19日,该笔动产抵押的登记日期为2019年4月4日。至于该笔债权数额真相如何,是否为东莞银行向其放贷的金额,我们不得而知,如属实的话,这与招股书中披露的向巨正源发放贷款和垫款余额存在巨大出入,相关部门或应给予重点关注。

(截图来自企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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