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富管理去沉疴 罚单“亮剑”适当性“踩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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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财富管理去沉疴 罚单“亮剑”适当性“踩线”
21世纪经济报道
“近期重磅会议频繁提到投资者保护,而这些举措将进一步增强市场信心。”华福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受访指出。
刚刚过去的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市场各方都针对性的进行了宣传引导。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梳理,亦有两会代表和委员关注点聚焦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
对于资管行业来说,过去金融销售中涌现的种种乱象,亦亟待解决。譬如近期引发全市场广泛关注的中行原油宝事件,以及此前市场上多次出现的违规承诺产品收益、欺诈误导式的营销宣传,以及违规“拼单”销售产品等等乱象。
就在此前召开的金融委会议上,多次均提及加强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的问题。
比如4月7日的金融委第二十五次会议,指出坚决打击各种造假和欺诈行为;4月15日,金融委第二十六次会议专题研究加强投资者保护,强调对造假、欺诈等行为从重处理;5月4日,金融委第二十八次会议又提及保护投资者合法利益。
投资者保护再被聚焦
就在不久前,刚刚过去的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市场各方都针对性的进行了宣传引导。
5月15日,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向各上市公司、证券基金行业机构发布“落实新《证券法》加强投资者保护”倡议书,指出为学习贯彻好新《证券法》,切实保护好投资者合法权益,倡议更加守法诚信,筑牢投资者保护工作基础;更加勤勉尽责,夯实投资者保护主体责任;更加以人为本,完善投资者保护工作机制等。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全国政协委员、民盟中央委员、交银施罗德基金总经理谢卫就针对金融产品销售适当性管理提交了一份提案。
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里,只有谢卫来自基金行业。
投资人“适当性”管理,或是财富管理机构频繁出现投资者保护问题的症结所在。
譬如在2019年建设银行北京恩济支行的一份判决书中,该支行在基金销售过程中给客户推荐了风险不匹配基金产品,导致客户亏损60%,最终法院判决银行赔付客户全部本金损失,并赔付相应利息损失。
事实上,不仅仅是在事后的投资者保护方面,事前的投资者教育亦应该受到关注和重视。
“近期重磅会议频繁提到投资者保护,而这些举措将进一步增强市场信心。”华福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受访指出。
“在投资者保护方面,民法、诉讼等相关法律制度需要配套跟进完善。投资者利益保护在资本市场升级阶段是重中之重。”东北证券研究总监付立春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违规现象受持续监管
仍有多家机构因为销售违规而被监管机构作出处罚。
5月12日,证监会新疆监管局通报了一起处罚,指出当事人窦世超在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北京南路证券营业部任职期间,在基金产品销售过程中存在违规对投资者作出盈亏承诺的行为。
新疆证监局决定,对窦世超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又如2019年,浙江证监局连发五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函,就爱建证券的资管产品兑付危机中暴露出的销售违规行为,作出责令整改的监管决定。
存在的问题亦包括营业部员工向投资者作出保证其资产本金不受损失和取得最低收益的承诺的行为。
而作为基金销售的主力军,银行也多次被通报违规。
4月16日,银保监会网站公布了一则关于浦发银行和中华财险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例的通报。
根据通报,浦发银行在代理销售的私募产品中存在尽职调查不到位、“双录”缺失、误导销售、未能按照相关规定督促合作机构进行信息披露等多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同样在2019年,光大银行武汉分行、交通银行武汉武昌支行亦曾因基金销售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被湖北证监局采取相应监管措施。
其中,光大银行武汉分行存在部分未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员工从事基金销售业务;销售基金产品时未向个别普通投资者充分揭示产品风险及适当性匹配性意见,存在以送实物的形式销售基金的行为;以及未按规定完成基金销售业务监察稽核报告。
而交通银行武汉武昌支行的违规行为包括向投资者就不确定事项提供确定性的判断、向投资者主动推介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等。
“此前不少基金公司因为销售上的违规行为被监管机构要求自查,近期可以明显感到公司内部的合规要求越来越严格。”某大型公募基金市场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监管措施持续加码
近年来监管机构的监管动作,为落实投资者保护工作,其中针对金融销售的规范也越来越详尽明晰。
譬如去年2月,证监会发布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销售办法》)以及配套文件《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
《销售办法》即是对证监会2013年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的进一步修订完善,并结合最新修订内容调整了规章名称。
事实上,《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是《证券投资基金法》的配套规则,在2004年首次发布并已于2011年、2013年做了两次修订。
接近监管层人士指出,管理办法自实施以来,在规范公募基金销售业务秩序、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公募基金销售业务初步构建了覆盖场内场外、线上线下、直销代销的多元化销售渠道,行业个人投资者群体不断壮大、普惠金融效应初步显现,随着行业发展,此前办法的部分内容已不能完全适应实践发展需要,亟需予以调整。
在《销售办法》中,证监会针对当前基金销售中涌现的新问题提出针对性规范,比如“业绩稳健”、“业绩优良”、“名列前茅”等易使投资人忽视风险的表述; “欲购从速”、“申购良机”等片面强调集中营销时间限制的表述均不能使用。
值得注意的是,针对微信群、朋友圈等市场上火热的新型销售方式,监管层也在调整、补政策漏洞,规范行业发展。
譬如《通知》中明确,不得利用互联网进行不当金融营销宣传活动。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调查发现,不少金融机构销售人员都存在在朋友圈以及微信群里编发相关信息营销的行为,包括强调产品销量销售助推饥饿营销,以及违规宣传产品收益等等。
另有在今年一季度“爆款基金”频出但背后营销乱象不减的情况下,监管部门也针对性的下发了《严格规范宣传推介行为 促进权益类基金健康发展》的监管情况通报,强化基金公司在产品推介过程中的内控合规等行为。
其中提出坚持长期投资、专业合规的宣传导向,严格规范宣传推介行为等。比如不得以不同字体、加大字号等方式进行强调基金产品的募集上限、比例配售等安排,不得作为销售主题进行营销宣传,即是针对近期基金公司热衷效仿的“饥饿营销”的现象作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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