贬低同行抬高自己?这一基金宣传材料太“出彩”
贬低同行抬高自己?这一基金宣传材料太“出彩”!
来源:理财不二牛
原创 每经记者
近日,有一张关于基金产品的宣传资料在圈内引发热议。
从该宣传资料来看,主要将多家基金公司的基金经理以及管理的产品分在四个象限。其中,中银基金旗下的两只基金分在了综合表现最好的象限中,而其他几家基金公司的产品则分列在表现比较一般的象限中。
若该宣传资料属实,那么就存在抬高自己、贬低同行的行为,已违反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基金宣传资料引发热议
当新基金发行时,一般都会制作相应的海报用作宣传,这本来是很常见的营销行为,不过近期一张“中银顺兴回报”的宣传资料引发了业内较大的关注。
从该张宣传资料来看,主要根据基金经理的任职年化回报率和任职的最大回撤率分成了四个象限,分别为高回报低回撤、高回报高回撤、低回报低回撤、低回报高回撤。
最值得关注的是,在这四个不同的象限中,分别涉及了多家基金公司的多位基金经理所管的产品,其中在高回报低回撤这个象限中,是中银新回报混合和中银多策略混合,在高回报高回撤象限中,是浦银安盛盛世精选混合和长信改革红利混合。
另外,在低回报低回撤象限中,是天弘通利混合和中海积极收益混合;在低回报高回撤象限中,则是鹏华宏观混合、诺安优势行业混合和上投摩根红利混合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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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如果这是中银基金制作的宣传资料,那么明显存在抬高自己的宣传行为,将自己公司旗下的产品放在综合表现最好的象限中,而将其它几家基金公司的产品分列在不同的象限中。
该宣传资料出来之后,有中银基金内部人士向理财不二牛(ID:buerniu5188)表示:“这图已经通知不让发了,搞不清楚是谁做的。”另一位内部人士则表示:“公司正在查,问了渠道、渠道支持,都说不知道。”
此外,也有业内人士表示,这应该不是他们公司自己做的,有可能是下面的营销渠道自己做的,因为基金公司的宣传资料都要经过合规审核的,而这样的宣传资料显然是过不了合规那一关的。
诋毁行为违反相关规定
据牛妹了解,这已经不是基金行业第一次出现这种情况了,比如之前有一家公司也是将旗下的产品与其它公司的产品作比较,突出自己的优势,只不过它是出现在内部资料当中,渠道在获得资料后将其对外分享而引发关注。
其实在基金公司的内部资料中,也经常会出现各种横向对比、纵向对比,只是大多仅限于内部交流,如果将这些资料对外公开的话,并且存在诋毁他人的行为,那显然是已经违反了基金营销管理办法。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规定,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与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相符,在不允许的情形中,就包括了不得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者基金销售机构,或者其他基金管理人募集或者管理的基金;不得夸大或者片面宣传基金等行为。
而在今年初,监管下发的《严格规范宣传推介行为促进权益类基金健康发展》中,也强调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应建立健全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合规审查机制,全面落实法规关于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的规范要求。基金销售机构应当集中、统一制作、审定宣传推介材料,认真组织基金销售人员培训,严格宣传推介行为的检查和监督。
另外,监管还要求要严格规范宣传推介行为。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切实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恪守真实准确的基本要求,审慎选择宣传用语等。
尽管如此,随着营销方式的不断增加,比如语音课程、短视频、在线路演、直播一键“购基”等方式的出现,在基金宣传中依然偶有发生各种不当的营销行为,这都有待于基金宣传合规的进一步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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