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10.9亿!这对“流浪地球”的父子彻底栽了
来源:中国基金报
见习记者 楚深
轰动一时的“禧龙来”集资诈骗案宣判了!
本案中,被告人陈某峰、陈某链父子俩“一齐上阵”:一个在台前“冲锋”,一个在幕后“掌舵”,累计非法集资达10.9亿余元。案发时,共造成600余名集资投资人合计2.8亿余元本金损失,父子俩更是在案发后全球逃窜。
7月15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官方微信“上海二中法院”发布消息称,该院于近日依法公开宣判这起集资诈骗案,陈某峰被判处无期徒刑,陈某链获刑十四年。
“老赖”父亲与子合谋
上海二中法院发布的消息,揭开了这对父子集资诈骗、逃窜的诸多细节。
庭审现场
陈某峰之前也是个生意人,但经营不善,在2015年之前已欠下巨额债务不能偿还,还被法院列入失信人名单。
为了筹措资金,陈某峰与其子陈某链有了一个惊天合谋。
在这个计划下,2015年陈某峰以儿子陈某链的身份注册成立了上海金庞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庞公司”),作为非法集资的平台。
天眼查显示,金庞公司成立于2015年4月16日,注册资本为5800万人民币,陈某链持有该公司99.90%股份,为明面上的控股股东。
金庞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知识流程外包;投资管理及咨询;资产管理;实业投资;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会务会展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电子产品设计;建筑设计;室内外装潢设计;景观设计;园林绿化工程;包装设计;计算机网络工程;电子产品、床上用品、皮革制品的销售;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
实际上,担任金庞公司法定代表人的陈某链负责台前“冲锋”,陈某峰才是在金庞公司幕后“掌舵”的实际负责人。
在注册成立金庞公司后,陈某峰除开设实体门店作为线下吸收集资款的平台外, 2016年6月,又成立了金庞“禧龙来”线上集资平台,并安排陈某链具体负责运营。
非法集资10.9亿
经查明,陈某峰、陈某链父子俩以金庞公司名义,以承诺投资人年化利率10%至20%不等的高额回报作为诱饵,向投资人谎称集资款将主要用于投资二手车市场、车贷、个人放贷等,以此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非法集资共计10.9亿余元。
陈某峰、陈某链向投资人隐瞒集资款实际用途等,将绝大部分集资款用于偿还到期投资人本息及支付“渠道商”高额返利。至案发,被告人陈某峰、陈某链等人造成600余名集资投资人共计2.8亿余元本金损失。
而据2018年6月时禧龙来官网显示,平台累计交易43.51亿元,累计注册1.6万余人。
实际上,裁判文书网此前已经公布了对金庞公司员工余某的二审刑事裁定书,其中展示了金庞公司非法集资的诸多细节。
前述裁判文书显示,陈某峰在以其子陈某链为法定代表人成立金庞公司后,于2016年11月至2018年7月间,通过禧龙来(线上)平台和位于远东国际大厦2411室、虹口龙之梦2701室的(线下)门店,许诺高额返利,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非法销售理财产品。
而作为金庞公司线下平台的财务负责人的余某,于2017年1月至2018年6月间,在未获得金融业务许可证的情况下,利用长宁、虹口线下平台,许以14%-20%不等的年化利率,并采用口口相传、召开酒会等方式向社会吸收公众存款。截止2018年12月24日共向不特定公众吸收存款金额2100余万元。
曾发布清盘公告
据《现代金报》2018年6月报道,宁波某论坛有人发帖称,陈姓父子创办的禧龙来在线投资平台,在持续运营了两年多以后,近期突然跑路失联,还带走了投资人上亿款项。
投资者林女士称,在网页广告上了解到金庞公司产品后,发现收益率确实比银行和其他很多理财产品都要高,后来就成了其会员。林女士表示,金庞公司把自己包装成了一个非常成熟的金融公司,她收到平台工作人员发来的图片显示,该公司曾获得过“中国315诚信品牌企业”、“中国互联网金融行业十大竞争力品牌”等称号。
前述报道显示,该平台的投资方式也十分简单,只要设立一个会员账户,然后将准备投资的钱从自己的账户转入公司指定的账户,等周期到了,本金和利息就会自动返回到会员账户上。“会员可以选择把这笔钱提出来,也可以选择继续投资。”林女士表示。
林女士告诉记者,2018年6月25日晚,投资人发现公司负责人的电话开始打不通以后,但大多数人并没有很紧张。直到次日中午,金庞金融公司官方网站上的一则清盘公告。
该清盘公告表示,“根据现今互金合规趋势的大环境,以及公司昂贵的获客成本,本公司秉承为投资人负责的态度,决定既日起禧龙来平台进行主动清盘停业……”。公告中还提供了一个初期兑付方案,但全文中并没有出现任何可供咨询的联系方式。
随后,还没等群里的投资人彻底消化这个消息,6月26日晚上10点左右,官方QQ群被解散。而等到6月27日上午,公司官网上的清盘公告也被撤回。
此后,警方通报称,2018年6月28日,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根据群众报案,对上海金庞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禧龙来”理财平台)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案侦查。
全球逃窜后被抓获
案发后,陈某峰、陈某链父子便开始了“亡命天涯”的生涯。
2018年6月,在金庞公司无法兑付投资人本息后,陈某链逃到塞内加尔,陈某峰因无法正常出国,便带着妻子一同驾车至云南,后偷渡至缅甸。
前述余某的二审刑事裁定书显示,2018年6月27日,陈旭锋因金庞公司无法兑付客户资金而欲与余某潜逃缅甸,在他人的陪同协助下,从浙江省慈溪市驾驶车辆至云南省西双版纳自治州,并于6月30日与余某等人通过中缅边境打洛口岸附近的便道偷渡至缅甸。
此后,陈某峰为了将在国内的女儿接至缅甸一同生活,他又安排人将其女偷渡至缅甸与其会合。
2018年10月至11月,陈某峰、陈某链分别在缅甸和塞内加尔被所在国警方抓获并移交中国警方押解回国。余某则于2018年11月3日被缅甸警方抓获归案。
2018年11月21日,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发布通报称,已将禧龙来实控人陈某链、陈某锋、余某抓捕归案。2018年6月27日,警方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禧龙来立案侦查,并初步查封涉案资产300万余元。
陈某峰被判无期徒刑
据上海二中法院发布的消息显示,陈某峰为逃避刑事责任而拉拢他人偷越国境,情节严重,故构成偷越国境罪。其还结伙他人,运送他人偷越国境,故同时构成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
最终,陈某峰犯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并与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偷越国境罪三罪并罚,被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陈某链犯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
根据此前公布的裁判文书,余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犯偷越国(边)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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