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买基金的时代来临,如何破解“基金赚钱,基民不赚钱”怪圈?如何助力广大投资者玩转基金?7月17日(周六)新浪财经2021基金嘉年华在深圳举行,大佬教你“搞钱”,劲爆盲盒大奖,有趣有料游戏,等你来!【名额有限,报名入口】

原标题:规范人身保险发展,保护人民群众权益 | 保险月报来源:好买财富

好买说

5月,中国银保监会加强监督,严格规范健康险,并避免消费者因短期健康险停售而无法合理更换保险的风险。并且中国银保监会下发大病保险的规范管理办法,从各环节加强监管,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同时,中保协整合行业资源,发起对商业健康保险目录的标准化研究,满足群众多层次的健康保障需求。此外,第七次人口普查结果揭示了中国即将进入严重老龄化时代,政策大力支持发展养老第三支柱,建设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这也将成为各险企的未来战略发展方向。中国保险行业相较欧美国家发展较晚,还不属于成熟市场,因此更需要监管部门从多方面加强监督和管理,促进保险业务规范化,保护消费者应有的保障。

1

监管动态

严格规范健康险

5月17日,中国银保监会下发关于做好短期健康保险业务客户服务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各保险公司应高度重视客户权益保障的工作,真正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保障需求;维护消费者权益,满足客户合理的转保需求;对销售行为规范管理,严禁虚假承诺、夸大宣传等违规问题;严格规范短期续保的表述,不得误导。中国银保监会也会强化监管力度,严肃处理条款或销售行为不规范的情况。下发此通知能够很大程度的保护消费者权益,尽量避免此次短期健康险停售对消费者造成无法转保的影响。部分客户是在年轻且身体健康时购买了保证续保至终身的医疗险,此次这类产品也在停售之列,一定程度损伤了客户与保险公司之间的信任度,后续如何转保才不会损害这部分客户的利益也是值得密切关注的。

5月17日,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主办,中国卫生信息与健康医疗大数据学会、中国医药卫生文化协会协办的《商业健康保险目录的标准制定与长期发展》课题启动会在上海召开。2020年,中国银保监会提出鼓励各保险公司将医保目录外的合理医疗费用纳入保障体系,做好与医保的衔接,逐步将医疗新技术、新药品、新器械纳入商业健康保险保障范围内,一些保险公司也开始响应号召,创新产品,设计特定药物的目录,但是设计的标准却不相同,因此制定商业健康保险目录,规范商业健康保险设计标准,以满足不同群众的多层次需求非常有必要。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将发挥自身整合资源的优势,联合18家保险公司、多家药械机构和科技咨询公司共同组成课题组,进行为期1年左右的课题攻关,商业健康保险目录的结果计划将于2022年正式发布。

5月21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保险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各险企承办大病保险业务,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该办法配合2013年和2016年已发布的制度,覆盖大病保险承办全流程,对各环节均起到监管的作用,并结合实际情况予以规范,具体有:(1)要求经营大病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建立健康保险事业部,完善了大病保险业务单独核算的要求。(2)明确保险公司与政府开展大病保险项目清算的要求,鼓励按完整协议期进行清算。(3)要求保险公司要有长期经营大病保险业务的安排,完善组织架构,健全规章制度,加强人员配备,提升专业经营和服务水平。并对可承办大病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做出11条限定,制定7条负面清单,规范可经营大病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名单(4)整合监管资源,发挥监管合力,进一步突出派出机构作为一线监管部门的作用,进一步细化、实化派出机构在大病保险各环节的具体责任。

5月25日,中国精算师协会(以下简称精算师协会)、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以下简称保险业协会)、中国银行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保信)在中国银保监会的指导下,组织完成了中国保险业意外伤害经验发生率表编制工作,现已形成《中国保险业意外伤害经验发生率表(2021)(征求意见稿)》。2017年,中国保险行业第一次组织编制意外伤害经验发生表,而随着人们风险意识的加强,原有的意外伤害经验发生表已不能反应实际情况,因此在中国银保监会的指导下,精算师协会、保险业协会和中国银保信于2020年3月启动了意外险发生率表编制工作,经过深入地调研、验收、测试,最终形成意外伤害经验表(2021版)。意外表的主要成果包括:(1)首次编制了区分应用场景的个人普通意外、少儿学平意外的身故及伤残发生率表或比例表,并区分到性别与年龄,为风险细分及产品创新提供数据依据。(2)首次编制了分职业等级风险系数参考表,为行业进一步厘清职业风险等级及风险状况奠定了基础。(3)编写《中国保险业意外伤害险风险管理报告》及《国民防范意外风险教育读本》,多维度展开意外伤害风险分析,为行业内外强化意外风险管理、提高意外风险防范意识提供重要参考。(4)形成意外险数据规范及多项行业标准,夯实意外险数据基础,从源头降低行业经营风险,进一步强化行业意外险数据治理及基础设施建设。下一步各部门将继续完善意外表并择机发布,建立意外险数据标准及意外表动态调整机制,完成商业保险职业分类与风险等级标准制定工作。

2

险企大动作

多家险企拟增资

5月12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2020年保险业偿付能力监管工作情况的通报,指出将强化偿付能力风险分析和监测预警,加强偿二代第三支柱监管,全面推进偿二代二期工程建设。2020年保险公司总体偿付能力在合理区间,但是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同比下降1.4%,平均核心偿付能力同比下降2.5%。通报中也提到,计划在2021年上半年发布偿二代二期工程20项监管规则,中国银保监会将制定过渡期政策,组织监管系统和全行业做好实施准备工作。

偿二代二期工程最迟也将在2021年6月30日之前正式落地,根据偿二代二期新规则测算,大小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均有不同程度的下滑,甚至个别业务风格激进的保险公司出现偿付能力大幅下滑的情况。截至2021年一季度末,已经有15家险企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150%,而150%已经是决定险企能否开展信保新业务的警戒线。因此,多家险企通过增资的方式提升偿付能力,避免因综合偿付能力低于150%而无法申报信保业务,具体增资情况汇总如下:

3

人身险经营

K型复苏分化

2021年1月各公司主打“开门红”产品,2月又在新旧重疾切换之际“炒停售”,因此3月提前进入保险业务淡季。总体来讲,疫情对下沉市场收入造成一定负面影响,同时又引起了高客对保险的认知和需求,因此高端业务市场潜力充足,而下沉市场业务则面临更大挑战。

从渠道来看,2021年上半年各渠道原保费呈现K型复苏分化:个险渠道上半年保费同比几乎无增长,而银保渠道等优质渠道同比增速较高;从中外资险企来看,外资险企更注重控制营销和专业经营客户,重视长期发展,而中资险企大多停留在传统营销模式,其新业务增速也主要来自年初的“开门红”产品;从公司来看,业务也呈K型复苏趋势,注重价值、侧重专业营销的保险公司无论从长远来看还是2021年上半年表现都更加亮眼;同时,局限于传统人海战术,依靠增员获客的保险公司面临很大挑战,2021年上半年的业务平平也可以反映现状。

4

业务创新

六家险企获准参与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

5月公布的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中国老年人口占比快速提升,其中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占比高达18.7%,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比13.5%,按照这样的老年人口增长趋势,中国即将进入深度老龄化阶段。在政策支持下,发展养老第三支柱,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障也成为各险企的主要战略。

5月15日,中国银保监会下发关于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此为规范发展养老保险第三支柱的重要部署,满足人民群众对养老的多样化多层次需求,推进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服务于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建设。通知说明,自2021年6月1日起,在浙江省(含宁波市)和重庆市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试点期限暂定一年。参与试点的保险公司包括: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具体试点内容如下:

(1)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以养老为目的,为60岁以后领取且保证领取期不短于10年的年金类产品,产品采取账户式管理,账户价值计算和费用收取公开透明。其中60岁以后领取的要求保证了养老年金“专款专用”,而保证领取期进一步加强了养老保障性。

(2)本产品采取灵活交费方式,保险公司可收取初始费用,消费者交纳保费在扣除初始费用后全部进入个人账户。积累期采取“保证+浮动”的收益模式,保险公司应为消费者提供风险偏好不同的一个以上的投资组合。保险公司应建立适当机制,有效控制金融市场短期波动对投资组合长期稳健管理的影响,体现养老资金长期管理、安全管理的要求。实现定制化专属的养老产品方案,并兼顾控制风险。

(3)本产品的保障包括身故责任、年金领取责任,并鼓励保险公司以适当方式提供重疾、护理、意外等其他保险责任。各保险公司也可利用自身资源和优势满足养老差异化需求。

(4)在积累期,前5个保单年度内退保,退保现金价值不得高于累计已交保费;第6—10个保单年度内退保,退保现金价值不得高于累计已交保费和75%账户累计收益部分之和;第10个保单年度后退保,退保现金价值不得高于累计已交保费和90%账户累计收益部分之和。在领取期,退保现金价值为0。允许保险公司以适当方式,依法合规地建立与引导个人长期持有保险合同、长期领取养老金相关的持续奖励机制。退保和奖励机制避免“长险短做”,牺牲一定的资金灵活度,更能够发挥长期的养老保障作用。

5

海外资讯

三家险企纳入香港保监局监管

5月14日,香港保险业监管局根据《保险业条例》第41章,指定三家保险控权公司,分别为友邦保险控股有限公司、富卫控股有限公司及英国保诚集团亚洲有限公司,纳入保监局的集团监管。在保险集团监管框架下,保监局作为获委任规管和监管保险集团的集团监管者,对指定保险控权公司拥有直接规管权力。透过指定保险控权公司对其保险集团的控制和影响,保监局可对其保险集团进行有效的集团监管。此集团监管框架于2021年3月29日生效,目的是使香港保险行业制度更加规范,与国际标准和制度趋于一致。

6

好买观点

保险市场观点:5月,中国银保监会加强监督,严格规范健康险,并避免消费者因短期健康险停售而无法合理更换保险的风险。并且中国银保监会下发大病保险的规范管理办法,从各环节加强监管,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同时,中保协整合行业资源,发起对商业健康保险目录的标准化研究,满足群众多层次的健康保障需求。此外,第七次人口普查结果揭示了中国即将进入严重老龄化时代,政策大力支持发展养老第三支柱,建设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这也将成为各险企的未来战略发展方向。中国保险行业相较欧美国家发展较晚,还不属于成熟市场,因此更需要监管部门从多方面加强监督和管理,促进保险业务规范化,保护消费者应有的保障。

重要声明

本文件中的信息基于已公开的信息、数据及尽调访谈等,好买基金或好买基金研究中心(以下简称“本公司”)对这些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及完整性不做任何保证,也不保证所包含的信息不会发生变更。文件中的内容仅供参考,不代表任何确定性的判断。本文件及其内容均不构成投资建议,也没有考虑个别客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获得本文件的机构或个人据此做出投资决策,应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本文件版权为本公司所有。未经本公司书面许可,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翻版、复制、 发表、引用或再次分发他人等任何形式侵犯本公司版权。本文件中的信息均为保密信息,未经本公司事先同意,不得以任何目的,复制或传播本文本中所含信息,亦不可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风险提示:投资有风险,决策需谨慎。文中观点不代表平台投资意见,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及应用建议。未经好买财富授权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引用本文内容和观点,包括不得制作镜像及提供指向链接,好买财富就此保留一切法律权利。

声明: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可直接反馈本站,我们将会作修改或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