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的蓬勃发展,与千家万户密切联系的“外卖骑手”群体的合法权益维护受到广泛关注。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有关文件精神,近日,南京市人社局会同市场监管、公安、司法部门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规范新就业形态下餐饮网约配送员劳动用工的指导意见(试行)》(下称《指导意见》),结合互联网平台经济运营模式和灵活就业特点,对新就业形态下餐饮网约配送员劳动用工予以规范指导。

法律关系和用工类别

应向“外卖骑手”明示

《指导意见》对“外卖骑手”中的“专送骑手”和“众包骑手”等用工类别进行了界定,对与之相应产生的劳动关系、非全日制用工关系以及劳务、承揽等法律关系进行了区分。文件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专送骑手”(包括全日制骑手、劳务派遣骑手、非全日制骑手)订立书面或口头形式的劳动合同,对“众包骑手”劳动关系的认定也依法予以明确。

《指导意见》强调,企业在招用“外卖骑手”后应当将双方拟建立的法律关系和用工类别向“外卖骑手”明示,避免因外卖骑手的误解、误认或企业有意回避而在日后产生双方的权益纠纷。

《指导意见》明确,用人单位应当为建立劳动关系的“外卖骑手”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双方协商确定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职业安全保障等事项。“非全日制骑手”可以按规定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专送骑手”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工伤保险责任,让“外卖骑手”可以依法获得工伤保险赔偿。文件还鼓励用人单位为“外卖骑手”投保商业保险,加大职业伤害风险防范力度。

配送合作商和骑手

劳动合同意识亟待加强

据了解,早在今年初,南京市人社局就从劳动关系角度入手,对餐饮网约配送员群体进行了深入调研。调研数据显示,从全国范围看,仅“美团”平台带动的就业机会就有1960万个,其中包括270万个配送就业机会、1600多万个商户就业机会。以“饿了么”为例,目前南京市区范围的“专送骑手”约有3000-4000人,“众包骑手”流动性强,人员不固定且数量变动大,每日达到“日活指标”(即每天完成1单以上订单)的人数近万人。

与此同时,配送合作商和“外卖骑手”自身的劳动合同意识却亟待加强,目前“外卖骑手”中签订制式劳动合同的只占少数。而一些平台授权配送业务采用的是异地经营方式,一定程度上给属地监管增加了难度。此次《指导意见》的出台,填补了餐饮网约配送员群体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障等领域的政策空白,“外卖骑手”在发生职业伤害等意外事件或提出利益诉求时,有了政策依据。据统计,2020年南京市各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受理涉“外卖骑手”劳动争议案件56件,占受理案件总数的0.38%。

(文章来源:金陵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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