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以“新格局新发展新金融”为主题的2021清华五道口全球金融论坛在京召开。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红天讲席教授,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原副董事长、总经理兼首席投资官高西庆就“资本市场的破坏性创新与监管的辩证关系”发表主题演讲。高西庆表示,脱离监管的创新难以持续,抑制创新的监管是因噎废食。市场发展总是“创新-监管-再创新”的过程,资本市场监管的法治化是效率与安全平衡的良性互动机制。

高西庆表示,金融创新和监管之间其实天然的是有冲突的。强大的科技创新动力依靠激励,而金融市场就是对科技创新人员最大的激励之一。作为中国资本市场注册制改革的“试验田”,

科创板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为科技创新型企业提供了新的投融资机制,为资本助力科技创新奠定了基础。

高西庆指出,科创板的诞生是机制的进步,而其长期的成功仰仗于资本市场整体机制的进步。在与整体A股市场保持方向一致的前提下,科创板应当发展成为更加宽松的资本市场板块,从而更好地激励科技创新。从国际上看,激励科技创新型企业登陆资本市场并取得成功的关键,并不是设立各式各样的交易市场本身,而是来自资本市场整体机制上的鼓励。

对于资本市场监管的定位,高西庆认为,要警惕“闲不住的手”,防止监管权力的自我膨胀倾向,对监管有所制约,“伸手”必有其范围,“插手”必有其方式。首先要明确公共治理的改善和法治观念的确立: 让市场来解决市场的问题、对传统法律机制的依赖、集团诉讼的威慑力和杀伤力。虽然我国整体上尚未达到监管的法治化要求,但科创板的实验可能为金融创新开辟了一条新的思路,即法治化的道路。

在高西庆看来,市场准入的负面清单制度的优势在于,明确市场与监管边界,使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并承担相应责任。利于金融体系自主发展,推进金融深化和效率提高。提高监管的透明度、公开性,压缩监管权力寻租空间。

高西庆强调,资本市场监管中的立法、执法环节都应遵循的法治化原则在于,市场准入采取监管负面清单制度,为金融创新打开空间。当金融创新发生后,要能够依法行使监管权对具体的创新进行精细的事中、事后监管,避免在负面清单制度下出现市场失灵时的监管缺位。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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