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制虚拟货币跑分 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
随着2020年10月以来全国“断卡”行动的展开,我国对洗钱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不断加大,由此导致各类黑灰产资金通过传统模式寻求“洗白”的难度有所增加,其被监管的可能性也在日益提升。
在此背景下,作为第四方支付的“跑分平台”异军突起、快速发展,并且开始呈现出多条犯罪产业链融合的态势。所谓“跑分平台”,实质上是不法分子搭建的洗钱通道,参与其中需要用自己的微信、支付宝等收款码帮助黑产或违法犯罪洗钱,同时获得佣金。如今,“跑分”进入了“币圈”,USDT(泰达币)等虚拟货币代替人民币,成为了“跑分平台”的新宠。“躺着赚钱,日息2%”的广告流传甚广,吸引了很多关注虚拟货币的群体。
然而,虚拟货币“跑分”背后,不仅是洗钱犯罪的重灾区,更暗藏着让“跑分客”被洗劫一空的巨大风险。利用虚拟货币交易代他人收款的行为,虽然只是提供账户,协助转移、转换资金,但已经可能构成洗钱犯罪,同时,“跑分平台”往往需要参与者先缴纳保证金,平台直接卷款潜逃的案例比比皆是。参与虚拟货币“跑分”,最后必然“人财两空”。
虚拟货币不是我国法定货币,不具有法偿性和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国家禁止代币发行融资以及虚拟货币衍生品交易等相关交易活动,不能开展虚拟货币与人民币及外币的兑换业务,个人银行账户也不得用于虚拟货币账户充值、提现、购买和销售相关交易充值码及划转相关交易资金等活动。利用虚拟货币的交易实施洗钱行为更是重点整治的黑产。
在此,东方基金提示大家,“躺平”等来的免费午餐要么是犯罪的诱惑,要么是骗局的召唤,任何利用虚拟货币进行资金转移、转换的活动都是违法行为。大家要做到不听信,不参与,不被套路,否则这一“币”之力足以让您满盘皆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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