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十条建议应付新冠肺炎疫情对房地产业的冲击

每经特约评论员 盛松成 宋红卫 汪恒

自2020年1月下旬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经济造成一定冲击,房地产业自然也无法置身事外。受疫情影响,我国大部分地区的土地交易已暂时中止。同时,假期延长和防疫措施都会影响房地产开发。尽管2020年之前已开工的项目会陆续复工,北京最近几天也开始恢复土地使用权拍卖,成交超过80亿元,但原定今年新开工的项目已经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2019年一季度,我国房地产开发资金中,土地购置费用占比为29.12%,今年一季应该很难达到这个比例,同时假期延长也会导致在建项目投资下降。

据中原地产研究中心统计,自1月下旬开始,大部分开发商的成交量比往年春节期间下降95%。分区域看,截至2020年2月4日24时,新冠肺炎确诊人数最多的10个省份(湖北、浙江、广东、河南、湖南、江西、安徽、重庆、江苏和四川)的商品房销售面积和销售量分别占全国的60.31%和61.78%。

即使因疫情而延迟的购房需求有望在疫情过后迎来反弹,疫情对房地产销售的短期冲击肯定也是有的。2019年一季度,我国房地产企业销售额为27038.77亿元。若按2019年全年6.5%的销售额增速估计,2020年一季度,房企销售额将达到28796.29亿元。而2020年一季度房企销售额大幅下降是可以预见的。

房地产企业的资金链将受到严重冲击。销售回款(包括个人按揭贷款和定金及预收款)已经成为房地产企业主要的资金来源。2019年,销售回款在房地产开发企业实际到位资金中的占比达到了49.62%的历史高位,总计88640亿元。与此同时,由于融资限制,2019年国内贷款占比仅为14.13%,为历史最低点。由于部分房企负债水平较高,2019年前三季度总体负债率就已经达到了80.26%,如果不能快速回笼资金,可能诱发一系列问题。

我国人口净流出区域的房地产市场将因疫情而面临更大考验。我国不少三四线城市存在过量住房供给的问题,这原本就使房地产市场面临较大风险,而且随着棚改政策的逐步退出,这些城市的风险会进一步上升。随着疫情发展,春节返乡置业也很难实现。再者,此次疫情也反映出三四线城市在物流、居住环境和应急管理上的劣势,在当前大中城市开放落户的情况下,未来人口流出三四线城市的情况可能更为严重,三四线城市房地产市场将面临更大压力。

为了应对疫情对房地产行业带来的冲击,保持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我们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第一,给予房地产业必要、合理的支持。除了向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提供支持,也应考虑采取适当的措施,平稳房地产市场。建议在“房住不炒”的前提下,稳定房地产投资和销售,支持房地产业合理融资需求,允许部分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房地产企业延期还贷,加快贷款展期办理,为企业调整还款计划,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以缓解近期销售萎缩对房企资金链的冲击。目前,无论从存量还是增量看,我国房地产融资占比已基本恢复到正常年份的水平。因而对房地产融资的限制不应继续收紧。在合法合规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应适当增加房地产企业的融资渠道,包括商业银行的表内和表外融资。

第二,继续贯彻落实“房住不炒”的方针。房地产业已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房住不炒”成为产业定位。放松这一定位,也许会带来一时的快速发展,但会透支未来发展空间,甚至引发经济金融风险。这种短期行为并不可取。

第三,强化供给与需求相结合的调控手段。当前的调控政策叠加疫情的影响,需求端会受到较大的抑制,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需求可能释放,如果届时没有充裕的供给,可能因供需失衡造成新一轮的房价上涨。因此,在未来一段时期内,更要强化供给端的调控,合理适当地增加房地产市场的供给,并要保障地价的相对稳定。一是核心城市要适当增加土地供应;二是土地出让方面采取适当的政策调整,比如适当降低土地竞买保证金比例,允许成交土地签约、出让金缴纳适当延期。因疫情影响开工、复工的,可以延期开工和竣工时间。

第四,支持刚需和改善需求。从未来城镇化发展潜力及改善居住条件来看,房地产市场仍然存在一定的刚需和改善需求。因此需要采取两方面措施,一是不利于刚需和合理改善需求的有关政策可作出适当调整,比如“认房又认贷”政策;二是金融机构要给予受疫情影响较重的房企和购房者适当的信贷政策支持,比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提取时间等。

第五,因城施策,对限价政策进行适当调整。适当增加市场调节的力度。高端项目的限价原则要明确,保障房企正常拿地的积极性。中低端项目也要给予房企合理的自主定价空间。在限价政策适当调整后,继续落实“房住不炒”政策,可以对某些项目实施“限售”,一松一紧,防止市场出现大幅波动,保持房价基本稳定。

第六,长期内仍然要应对房价上涨的压力。一旦疫情得到有效控制,而供给端不能满足被抑制的需求,房价就可能快速反弹,尤其在一线和核心二线等经济基础较好、管理效率较高、产业及医疗资源较发达的城市,“稳房价”仍将是这些地区调控的重点。

第七,要关注部分三四线城市房地产市场的风险。疫情发生恰逢春节假期,严重影响了返乡置业,三四线城市楼市压力更大,尤其需要关注。应严格按照住建部要求,因城施策,防控三四线城市房地产市场风险。

第八,坚持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预期管理。保持政策定力,坚持“房住不炒”的方针,扭转长期以来形成的政策预期,确保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

第九,适度发挥房地产投资稳定经济的作用。目前投资对我国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30%左右,而房地产投资在我国固定资产投资中的占比约20%,如果再考虑房地产消费和对其他产业的带动作用,稳定房地产市场就能在较大程度上稳定经济增长。

第十,避免房企倒闭冲击整个房地产行业。当前房企负债率整体较高,受疫情影响,资金链断裂的风险进一步上升。因此,要稳定房地产企业。除了房企拿地、房企定价等政策适当调整外,还要给予房地产企业在融资、税费减免等方面享受与其他企业相同的待遇。

我们不能把合理支持房地产业平稳发展的政策视为对房地产调控的放松,这是在遵循“房住不炒”“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原则下,应对疫情,稳定经济、促进就业、保障民生的相机抉择政策手段。

(作者盛松成系上海市人民政府参事、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教授;宋红卫、汪恒为同策房产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本文仅反映作者观点,不代表所供职机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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