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要征用土地的时候,会给土地上居住的老百姓一些补偿。但是,最近“拆迁分批宅基地”这事儿,却和性别歧视挂上了钩。

5月3日,在北京卫视某节目中,北京地铁22号线沿线平谷村马坊镇村民刘先生来节目上“控诉”,自己的儿子和女儿都符合相关拆迁补偿规定,儿子的补偿申请早早通过,但是女儿却被告知“是女性,享受不了政策”。

节目非常贴心且全面,还请到了平谷村马坊镇土地科科长来回答刘先生的疑问——“农村新批宅基地历来都是以男方为主要指标”“女方结婚了,就不在这儿了。”

话说到这儿,叔相信有些朋友已经蠢蠢欲动,想要反驳这性别歧视的观点了。但是,接下来,节目里的媒体评论员、律师、甚至节目后期的观点,都是站在男方的立场上,认为宅基地作为“稀有资源”,是不能随随便便批给女性的。

说到激动处,媒体评论员还指出:“男性比女性晚退休几年,导致女性寿命高于男性。你们怎么不在这儿追求性别平等?”

果不其然,节目播出后骂声一片。网友基本上分两派,一方认为节目所有观点都涉及性别歧视,甚至违反《宪法》;另一方则认为土地历来这么分肯定是有道理的。

今天,叔就着这个事儿,跟大家唠唠拆迁、分房的那些“性别歧视”。

- 1 -

女方:都2020年了,还搞男尊女卑呢?

“宅基地分男不分女”在全国农村都是比较普遍的现象。据《人民法院报》报道,全国有80.2%的女性在宅基地使用权证上没有姓名,北方更严重,高达99%。

毕竟咱们国家是从小农经济干体力活儿那种男主外、女主内的社会环境里走过来的,认为女性没必要握有“大权”。

看来,父权社会的烙印深深地留在了这个社会,以及部分人的心底。

农村“当家的”是男性,有些妇女甚至缺乏日常生活的发言权,更别提分宅基地、拿补偿这种香喷喷的大饼。女孩子想咬一口?门都没有。

《宪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等规定。

但是从这件事来看,社会尤其是农村对女性的歧视和偏见还是根深蒂固的。

男女平等,不仅仅是说女性的生命、健康、财产等人权必须得到保障,更是想让女性在工作、生活等方方面面都能像男孩子一样得到尊重。

现在看来,这一句“尊重”,似乎还差得很远。

《宪法》在我们国家是什么地位?是基本法,其他法律必须首先遵循其规章,当与《宪法》冲突时,应以《宪法》为先、为准。

既然,法律已经规定了社会行为的底线,摆明了国家对于性别歧视的态度,那么拆迁分宅基地男有女无的情况,可以视作是公然抵抗宪法吗?

违宪与否,目前还没有人给个解释。

但是,面对网友质疑,节目中的陈旭律师发微博解释说,“农村宅基地之所以一般情况下只分给男性农民,那是因为女性农民是随同样为农民身份的男方享受宅基地使用权。如果说本村的女性农民要享有宅基地使用权,除非是倒插门女婿也在本村生活。”

站在女性立场上来看,这段话有两处值得回味。

首先,如果确实出现了倒插门的情况,上门女婿只要落户本村,就可以享受本村村民待遇。并且,如果男方自家拆迁的话,他也可以得到相应补偿。

总而言之,拆迁后的补偿,都是随家中男性走的。女性?结婚吧,跟着老公就有地方住!

微博网友对于陈旭律师的反击

其次,除了律师上述言论,在节目里,几乎所有的嘉宾也都提到了这句话:“女孩子总要嫁出去,还要什么宅基地?老公有就行了。”

且不说刘先生的女儿是否到适婚年龄、所嫁之人有没有分到房,咱们退一万步说,女性如果不结婚,就不该得到她应该得到的那份补偿和保障吗?

农村分地依何凭据?节目三观何在?什么时候女性必须要成为男性的附着品,才能得到基本的吃穿住行等生活保障了呢?女性不结婚就必须落得无处安家的地步吗?女孩子连自己独立生存的机会都没有吗?

顺便问一句,陈旭律师宪法学是谁教的?

- 2 -

男方:存在即合理,这房不写你的名儿?

看了上面的一通言论,相信有些男性友人心里开始犯嘀咕:“田园女权又开始重拳出击了。”

其实,农村宅基地分男不分女,无论是从历史溯源来说,还是社会伦理、情理来说,似乎都是可以理解的。

黑格尔在《法哲学原理》提到,“存在即合理。”社会习俗得以长久存在,必然是有其合理性的。

这里提到的“合理”,并不是合乎“性别歧视之理”“法理”,而是符合“情理”以及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

从社会分工来说,男性自古至今在农耕方面就是主要劳动力,女性则成为每一个家庭背后的“贤内助”。这是囿于社会经济发展的原因,也是五千年历史中孝悌忠信礼义廉耻等儒家思想的浸润。

“法”是可以随时根据需求修订的,但是思想却是根深蒂固的。

俗话说“男大当婚女大当嫁”,那些号称“我就不结婚,我要自己过一辈子”的女性,在社会伦理和自我需求的挤压下,又有几个实践了这句“大话?”

俗话又说“养儿防老”,社会分工决定了父辈对于儿女的定位不同,儿子作为顶梁柱,拥有成家立业、赡养父母的基本能力,于是儿子便成了老人的晚年依靠。

网友关于女儿为何不防老的解释

安全感从哪来?首先就要有遮风避雨的屋檐。所以,宅基地分男不分女,不仅仅是社会传统结构决定的,也是对于老年人归宿的普遍默认。

说完了赡养父母,咱们再说说结婚、工作。

田园女权总是要求权利、平等、自由,但是在男女承担的社会压力和责任上却缄口不言。

说到结婚,张口闭口就是“没有几十万彩礼,这婚我不结!”“就算这房是你出的钱,也必须写我的名!”“车、房、彩礼,一样不能少!”

万一男方表现出一秒钟的迟疑,那套“你不爱我”的说辞就上场了。

就连退休年龄,男性都比女性要晚5年。要说平等,怎么不在这里找公平?

拆迁是必需,补偿是保障。保证土地上公民的合法权益,还需要考虑性别、职业、兴趣爱好这些外在因素吗?

法律是公民的行为底线,而习俗只是约定俗成的社会规则。遵守哪个,相信大家心里都有一杆称。

叔前几天还看到一则新闻,79岁的老母亲摔跤瘫痪仅仅半年,58岁的儿子嫌母亲大小便失禁,竟然把母亲亲手活埋了。

男子活埋母亲的废弃墓穴

这件事是怎么被发现的?是老人儿媳报的警。

可悲的是,老人被救出来以后,没有愤怒、没有难过,反而埋怨儿媳贸然报警,担心儿子被判刑太重。

都说养儿防老,父母恨不得把车、房都分给儿子,女儿从此就是外姓人。但是,谁又能保证儿子一定能知恩、感恩、孝顺?

在叔看来,性别歧视没什么用,人性才应该是评判标准。

已经2020年了,有些不成文的习俗也该从法律红线下面出来了。

声明: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可直接反馈本站,我们将会作修改或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