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种房”乱象频频 有扶贫车间也建在耕地上
新华社北京9月5日电 即将于9月7日出版的2020年第36期《瞭望》新闻周刊刊发记者李黔渝、覃星星、李继伟、冯大鹏、杨驰采写的文章《耕地里为何长出别墅》。摘要如下:
近期,记者在河北、河南、贵州、广西等地农村调研发现,违法占用耕地建房建别墅,民宅“沿路跑”“随路建”现象在一些地方较为突出。受访人士指出,宜多措并举、疏堵结合。在合理保障农民建房需求,改变“先建后拆”困局的同时,坚决遏制乱占耕地建房蔓延势头,守牢耕地保护红线。
耕地“种房”乱象频频
2012年,河北唐山市路北区韩城镇宋禾麻庄一村、宋禾麻庄二村、小张刘村旁的耕地上先后建起约200栋二三层别墅。建房者大部分是本村村民,还有几十户外来人员私买耕地后建起别墅。
占用耕地建房乱象致使韩城镇多个村庄耕地资源遭破坏、村民财产受损、当地政府形象受影响。多位受访村民质疑,村民建房行为已持续数年,若不合法,为何不在建房开始时就严加制止?
在河南部分地区,记者调研发现,有的扶贫车间也建在了耕地上,土地性质不合格导致在办理环评、安监等手续时“卡脖子”,影响了扶贫车间的提质升级。
占用耕地建房现象还存在一些农民故意“种房”的情况。贵州省榕江县坝区产业发展工作指挥部一名工作人员介绍,一些群众私占、抢占土地用于建造房屋、苗圃、鱼塘等,导致部分基本农田无法使用,他们主要为了拆迁获得赔偿、转卖宅基地和进行市场经营。
屡禁不止难在哪
近年各地各部门联合开展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乱象,起到了一定震慑作用,但打击违法占用耕地建房仍面临不少难点。
一是一些农民合理宅基地需求未得到保障。不少农村地区实行“添人不添地”政策。随着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村民改善住房条件的愿望不断增强,同时,因结婚生子等原因,一些村民确需建新房却没有宅基地。
二是乡村规划滞后,依法用地意识不强。在河南,全省4.58万个行政村中,2.6万个村庄没有村庄规划,一些有规划的也存在不接地气、不实用等问题。
三是受利益驱使,非法买卖土地屡禁不止。受城市房价影响,一些农村村民将承包土地、农村宅基地非法出售。在需求端,部分城市居民到城市周边农村非法买地建房现象屡见不鲜。同时,农民或社会人员利用提前掌握重大项目选址、道路建设等信息的机会占用耕地抢种抢建谋取利益。
四是打击违法占地建房现象缺乏长效机制。河北、贵州等地的一些基层干部说,违法占地问题易发多发,土地执法却面临“程序繁琐、时间冗长、措施乏力”难题。
耕地保护零容忍
针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近期联合下发了《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和《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明确在保障农民合理住宅用地需求的同时,重点整治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地建房行为。要以零容忍态度,坚决遏制新增违法违规问题。
受访人士建议持续做好疏堵结合。首先,宜强化县区、乡镇两级政府对本地耕地和基本农田的主体责任,对违法占用耕地建房频发、屡禁不止、情况严重的地方严肃追究党政负责人及有关领导责任。压实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监管责任,强化村级两委在制止土地违法行为方面的作用。
持续强化执法监管,有序推进整治。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对强占多占耕地建房等行为提高违法成本,并建立执法监察共同责任机制和联合惩戒机制,从而坚决遏制乱占耕地建房蔓延势头,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其次,针对一些地方“规划规划,只是墙上挂挂”以及规划不切实际的问题,基层干部建议,应加快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规范农民建房。同时,从源头上合理保障农民建房需求。
声明: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可直接反馈本站,我们将会作修改或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