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租”给多人 这样的“生财之道”要不得
11月19日,贵阳市云岩公安分局金惠派出所通报了一起近期破获的案件。嫌疑人王某因为一房14租,涉嫌诈骗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11月17日中午,在云岩区杨惠小区6栋附近,租客吴先生和“房东”王某吵了起来。原来,11月10日,吴先生向王某支付了6800元的租金以及押金,要搬到其对外出租的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屋居住,但当时这位“房东”称,自己搬家也需要时间,让吴先生晚几天再入住。“我也能理解,所以答应了‘房东’。”吴先生说,自己怎么也没想到,几天以后,这位“房东”迟迟未搬出房屋,两人最终闹到了金惠派出所。
值班民警最初以为这只是一场普通的租房“扯皮”。谁曾想,就在此时,又陆续来了两名报警群众,称租房时遇到了骗子。根据两人提供的信息,这名“房东”竟是同一人——王某。
办案民警立即进行调查。调查结果显示,除了3名受害者,从王某手中租走杨惠小区6栋这套60多平方米住宅的租户,还有11人。
随着调查不断深入,让人更加匪夷所思的是,“房东”王某居然不是该套房屋的所有人,此房屋系一套公租房,王某只是一名租客。
在调查过程中,王某终于承认了自己将公租房“一房多租”的事实。王某说,自己是清镇市人,之前在观山湖区当辅警,为了工作方便,他申请了杨惠小区的这套公租房。今年8月份向原单位辞职后,他失去了经济来源,因此准备将这套公租房转租给一名女子,并收取了对方800元押金。
押金轻松到手后,王某将其用于日常开销。当该女租客找他腾房子时,王某就用各种理由推脱,时间一长,该租客催得没那么紧了,他便继续赖在房子里。
不仅可以赚钱,还能免费住房子——尝到甜头的王某认为这样的方法不失为一种生财之道,于是再次张贴广告,将房屋多次对外出租,并一次性收取租客半年或一年的租金,却迟迟不将房屋交给租住方。
民警介绍,35岁的嫌疑人王某目前涉嫌一房14租,骗得租金押金等8万余元,并已经挥霍一空。
随后,民警根据王某提供的联系方式,先后找到了14名租客,其中很多人还蒙在鼓里。
目前,王某因涉嫌诈骗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在此,警方也通过本报向广大市民征集线索,如有以上类似情况,请立即向贵阳市云岩公安分局金惠派出所报案。(记者陈佳艺 来源:贵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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