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买14套房一年跌300余万 昆明女子欲退8套500万分期款
狂买14套房一年跌了300余万,昆明女子欲退8套:亏大了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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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大家有没有过这样的经历,原价买的东西转头就打折了……
一般的商品,差价有限,可能也就胸闷个几天……但如果降价的是房子呢?!
近日,云南昆明一名女子就遇到了这样的情况。去年11月,她以1.1万/㎡的价格买了14套公寓,总价1400多万元。但到了今年9月,该楼盘房价降为8000-9000元/㎡。她一下损失了300多万元!如今这房还能退吗?
业主:“希望能把8套房的
500万元分期款还给我”
买了14套房的王女士介绍,去年,她在某楼盘买了一整层共14套公寓。“买来是打算做酒店的,我全款付清了4套房,还有2套是贷款,剩下8套共交了500多万元分期款。当时购买的价格是每平方米11000元不到一点。但最近我朋友也买了这个楼盘,我才知道现在的价格只有8000元/平方米左右。我真的觉得亏大了!现在希望开发商能把8套房的500万元分期款还给我,其他付了款的6套,我就不管了。”
王女士签订的购房合同
开发商:根据市场动态调整优惠力度,属正常行为
12月8日,王女士和记者一同来到售楼部。该楼盘的房价有没有如王女士所说“降了25%”?开发商工作人员表示,开发商根据市场动态调整优惠力度属于正常行为,且房源均为一房一价,每套房源的价格也是不相同的。
工作人员表示,双方签署的纸质合同,是客户与开发商按各自真实意愿签订的购房合同,案场均有合同模板公示,该合同具备法律效力。按照合同约定,客户需在约定时间内支付约定款项,直到结清全款为止。如果王女士想要退房,根据合同规定,王女士需要赔付合同条款里规定的违约金。
但是,王女士不愿意接受这样的解决办法。目前双方还在协商当中。律师:购房者应当自行承担风险
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春表示,出现“签订合同后,购房者要求按照当下市场价格支付”的情况时,需要看合同中是怎么约定的。除非双方在合同中提前约定房价可以进行变动,否则如果合同中约定了“不因房价涨跌而变动购房款”的话,那就不得要求变更。
如果合同条款里没有对房价变化进行约定,那这就是房价随市场的变化而变化,属于商业风险,购房者应当自行承担。
对于此事
网友们也是各抒己见
有网友支持和同情王女士↓
也有网友表示
商品房本来就是商品
价格涨跌很正常
原标题:《"我亏大了!"女子狂买14套房,又要退8套!得知原因,网友憋不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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