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买房女子跟丈夫兄弟“假结婚”,结果对方意外死亡,房贷谁还
楼市火爆却遇限购,面对飞涨的房价,买房,可不是一句心动那么简单。楼市政策接力推送,限购让不少人望而却步,但也有人铤而走险,想通过 " 假结婚 "" 假离婚 " 来获得买房资格,这一波操作,究竟是能钻了制度空子偷着乐,还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呢?
近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 " 假离婚 " 买房而引发的纠纷案件。事主 " 假离婚 " 买房后身亡,留下一笔银行贷款无人偿还,那么贷款究竟该由 " 原配 " 还,还是 " 现任 " 还?
人物关系图
没有资格买不了房
打起朋友妻的主意
2016 年 10 月,黄某想要在上海买房,无奈不满足购房资格条件,即使有钱也买不了房。在与朋友陈某的聊天间,黄某知道了其妻子王某已连续缴纳满 5 年社保,拥有购房资格。黄某想到网上有人说 " 假离婚 " 可以买房,竟打起了朋友老婆的主意,与朋友商量能否借王某一用,通过 " 假离婚 "" 假结婚 " 来实现自己买房的目的。
" 讲义气 " 的陈某同意了黄某的请求,于是黄某与妻子耿某离婚,陈某与妻子王某也离了婚。离婚的次日,黄某与王某就登记结婚,成了法律上的夫妻。
图:视觉中国
抵押贷款买到房
立刻与 " 原配 " 复婚
2017 年 3 月 22 日,
黄某与 S 银行签订《个人住房(商业用房)抵押借款合同》,约定黄某向该银行借款 981 万元用于购置上海市一套房屋,并将该房产抵押给该银行用于借款抵押担保。
2017 年 3 月 30 日,
该房屋被过户至黄某与王某名下,黄某与王某共同共有该房产,同日该房屋进行抵押登记,权利人即为 S 银行,抵押人为黄某与王某,抵押债权金额为 981 万元。
2017 年 6 月 1 日,
该银行将 981 万元汇入房屋出卖方账户。
2018 年 7 月 11 日,
黄某与王某签订《离婚协议书》,约定所购房屋归黄某所有,该房屋所有房贷由黄某归还,黄某与王某并将该离婚协议书进行了公证。同日,黄某与王某登记离婚。
2018 年 7 月 12 日,
双方各自与原配偶耿某、陈某复婚。黄某、王某与 S 银行签订的《关于变更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的协议(变更抵押物共有人)》,确认房屋抵押人变更为黄某。
2019 年 10 月,
该房产变更登记至黄某一人名下。
图:视觉中国
身亡贷款无人还
到底谁该继续还
2017 年 7 月至 2019 年 11 月,黄某每月都按时归还房屋贷款。然而 2019 年 12 月 15 日,黄某死亡,此后再也没有人替他继续偿还房屋贷款。
S 银行便于 2020 年 12 月向法院提出金融借款诉讼,并将王某作为第一被告。
原告要求:
王某承担夫妻共同债务归还贷款剩余本息合计 895 余万元;黄某遗产继承人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共同还款责任。
被告王某辩称,
黄某为借其社保记录购房,其与黄某为 " 假结婚 ",登记结婚后就购买了上海市一套房屋,虽然知道黄某向 S 银行贷款事宜,但每月均由黄某规划贷款。2018 年 7 月双方离婚时,签署了离婚协议约定房产归黄某所有,房贷亦全部由其归还,该离婚协议书还进行了公证。故不应承担房屋贷款的还款责任。
被告耿某认可王某所述,称黄某只是借王某名义购房,双方系 " 假结婚 ",故认可王某不应承担还款责任,同意拍卖房屋清偿债务。
黄某的其他遗产继承人亦书面表示同意以黄某遗产偿还债务,由法院依法处理。
上海闵行法院经审查涉案事实和双方证据,
围绕争议焦点做出了这样的认定和判决:
一、" 假结婚 " 也要承担婚内夫妻共同债务吗?
需要!
夫妻是假,结婚是真,共同债务背上身。房屋贷款发生于黄某与王某婚姻存续期间,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若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二、经公证的离婚协议约定共同债务由一方承担,
能否免除另一方的还款责任?
不能!
离婚协议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约定,未经债权人同意,即使经过公证,亦不能对抗债权人。虽黄某与王某的离婚协议约定系争债务由黄某负责偿还,但该约定并未得到债权人的确认,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王某主张权利。
三、债权人同意将房屋抵押人变更为黄某一人,
是否意味着债权人放弃对王某主张债权?
不是!
抵押担保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是不同的法律关系。债权人同意变更抵押物的抵押人为黄某一人,不代表债权人放弃对王某的债权。通常银行出具同意变更房屋抵押人的文件,仅是为配合变更房屋权利人登记。
" 房住不炒 " 提了好几年,调控政策也出了不少,今年的上海楼市新政更是对 " 假离婚 " 买房进行围堵。
婚姻关系是神圣的,借着 " 夫妻关系 " 的空壳,钻着制度的空子,愚人者也终将愚己。在法律世界里,并不存在对婚姻真假的评判,法律尊重每个人对是否成立以及是否解除婚姻关系的选择。但虚构身份关系,随之而来的可能是弄假成真、人财两空、信用受损等不可控的种种风险。婚姻没有真假,法官提醒您,真诚对待每一份社会关系,审慎对待自身的权利义务,且行且珍惜。
潇湘晨报综合上海闵行法院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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