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11月22日消息(记者 门庭婷)11月21日晚间,阳光城发布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解押及质押的公告。

公告披露阳光城控股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信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福建康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质押解质押情况。

据了解,自9月17日至10月21日,阳光集团及一致行动人分别向信达资产解除质押了2700万股,向厦门银行福州分行解除质押了2900万股,向中信银行福州分行解除质押了7658.5万股;向兴业银行福州分行解除质押了3650万股,向中信证券解除质押了1838万股,向华融资产福建省分公司解除质押了1990万股。

同时,自9月22日至11月1日,阳光集团及一致行动人分别向厦门银行福州分行质押2900万股,向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质押1880万股,向中信银行福州分行质押7658.5万股,向华夏银行福建自贸区福州片区分行质押820万股;向农业银行福州台江支行质押2510万股,向兴业银行福州分行质押5300万股,向华融资产福建省分公司质押1990万股,向中信银行福州分行质押100万股,向华融资产福建省分公司质押133万股。

目前,阳光集团已质押的股份数量为5.94亿股,占总股本的14.34%;东方信隆已质押的股份数量为5.5亿股,占总股本的13.29%;康田实业已质押的股份数量为3.13亿股,占总股本的7.56%。

公告还显示,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质押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同时,股份质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声明: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可直接反馈本站,我们将会作修改或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