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钱了!

大连市民政局近日发布

关于发放2020年2月份

价格临时补贴的通知

将向满足条件的保障对象

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发放对象

城乡低保对象

特困供养人员

发放标准

根据补贴计算公式:

每人每月补贴额=同期(去年)城市月低保标准690元×CPI中的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1月份为15.8%)。

经计算

2月份发放标准分别为

每人每月109.02元

按每人每月109.5元执行

为什么发放补贴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即启动联动机制,向保障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1.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单月同比涨幅达到3.5%

2.CPI中的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达到6%

由于2020年2月份大连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同比上涨3.8%,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15.8%,已达到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启动条件。

发放要求

各区市县民政部门要与当地财政部门积极协调配合,及时、准确将价格临时补贴资金发放到位。

1.按照2020年2月份发放标准和应发放人数,于2020年4月6日前将价格临时补贴资金发放到位。

2.价格临时补贴资金应当实行社会化发放,并注明发放的补贴为“价格临时补贴”。

3.在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的过程中,各地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提高发放工作的透明度。

4.请各地区于2020年4月13日前将价格临时补贴发放情况(发放人数及发放资金)反馈至市民政局。

编辑:丫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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