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赵英虎 卢海军 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陆瑶)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创新准入模式,激发市场活力,日前,大连自贸片区正式推出《大连自贸片区企业登记确认制实施意见》,在全国率先用标准化程序化实现行政确认制全覆盖,主体资格登记告别人工审批,企业注册登记可实现“秒批”。这一创新举措为高标准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任务奠定了扎实基础。

此次出台的《企业登记确认制实施意见》,把企业登记确认制扩大至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各分支机构等全部公司类别,同时取消《辽宁自贸试验区大连片区企业登记确认制负面清单》。

今后,企业到大连自贸片区办理营业执照,企业可以通过大厅窗口或行政确认平台进行自主申报,智能确认企业的市场主体资格和一般经营资格,完成注册登记,工商行政部门不再进行人工审批。只要符合条件,即可实现“秒批”。企业在通过确认后,可以选择到登记窗口现场领取或以邮寄方式领取营业执照,也可以在自助终端机即时打印营业执照。完成确认登记的企业也不再保留书式档案。《意见》在为申办者提供便利的同时,也对申办者的责任设置了要求,申请人需承诺对所提供的材料和申请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和完整性,对因提交虚假材料所引发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企业申报时提交虚假材料或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确认登记的,由登记机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撤销登记。并建立违法失信“黑名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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