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了! 大连地区首例疫情期间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案宣判!
疫情期间
有个别人不畏法律 为博眼球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
是对自己和他人的不负责任
等待他们的是法律的严惩
↓点击链接 他们因此被拘↓
寻衅滋事 大连多人被拘
2020年5月11日
庄河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
一起疫情期间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案
这是大连市首例
涉疫情散谣犯罪案件
被告人赵某某
被判处拘役六个月
↓点击视频 查看庭审现场情况↓
经查明
2020年2月7日下午
被告人赵某某
出于好玩和希望延长放假时间
用电脑下载大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令(第3号)微信页面截图,将第3号令原复工时间“2月9日24时”改为“2月13日24时”等信息,编造了“延迟企业复工的大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令(第4号)”以及“丹东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令(第4号)”,将“大连市第4号令”虚假信息发布到大连地区两个微信群中,将“丹东市第4号令”虚假信息发布到丹东地区一个微信群中。
其中“大连市第4号令”被多名网友转发至朋友圈和微信群,造成该虚假信息被广泛传播,影响疫情防控正常秩序。
法院审理认为
被告人赵某某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肆意编造虚假的疫情信息,在信息网络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依法应予惩处。
鉴于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经过法庭调查、辩论和最后陈述等程序,依法作出前述判决并当庭宣判。
“新闻大连”综合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庄河市人民法院 《大连新闻》
编辑:婧琦 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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