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于艳新)每年4月为全国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今年宣传月正值全国首部《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在即。为着力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市医保局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宣传贯彻《条例》,加强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同时持续保持打击欺诈骗保的高压态势。

据悉,即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是我国医疗保障领域的首部行政法规,明确为百姓“看病钱”划清不能触碰的“红线”,为整个医保制度步入法治化奠定了第一块基石。《条例》首次具体明确参保人员的义务:如果个人以骗取医保基金为目的,采取将本人的医保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重复享受医疗保障待遇、利用享受医保待遇的机会专卖药品等方式,骗取医保基金,将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至12个月,并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同时,条例明确要求,医保基金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

本次宣传月活动将集中宣传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法制意识,提高自觉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意识;宣传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投诉渠道及举报奖励办法;向社会通报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典型案件查处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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