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大学法学院教授、不动产研究院研究员

    刘云生

    选自《深圳特区报》

    行规本身就是一套规则系统,寻求道德共识,维护行业秩序,协调同行利益。其制度优势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增进效益。为商之道,求财求利,但如果陷于无序竞争,一个团体很快就会衰败,被竞争者取而代之,甚至导致整个行业萎靡不振。换句话说,各行各业如果只顾图财图利,最后只能以“跳楼价”“吐血价”向下竞争,挤走竞争对手。行业规矩既可保持行业效益,又可平衡各家收益,还能形成有效的竞争机制。

    第二,维护公平。苏州从南宋以来一直是商贾麇集之地,地饶物丰。其昌盛离不开便捷的交通连接,更离不开千年以来的商业精神浸润。苏州行会特别发达,每一个行业都有极为细密的内部规范,这是苏州商业文化发展的隐形密码。如,从南宋到晚清,苏州各大行业都注重保护知识产权。对商标、商号及其他识别性标志的保护可谓不遗余力,任何人、任何团体都不得“影射他家牌号,混蒙销售易兑”,更不能通过盗窃技术、仿冒产品、诋毁商誉进行不正当竞争。

    第三,助推诚信建设。诚信是立人之本,也是经商之本。针对不守诚信的惩罚,苏州行规也特别严厉。如苏州蜡笺纸行业规定,“六年准收一徒”。有两个原因:一是防范经营人员多了,出现无序竞争;二是防范知识产权过早外泄,危及整个行业的生存。

    第四,稳定秩序。有了公平、诚信,自然就有了效益和秩序。行规里边有很多禁忌,看似霸道,仔细考察,无非是为了维护行业内的秩序,维持经济和市场的有序运行。如,为了防范外行入行,清代的长沙木业行就规定,内行不得与外行合伙。

    由此看来,正因行规的存在,行业自治才有了自己的内在法权依据和制度基础,也才有了各行各业的千姿百态,百舸争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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